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9年工程建設規范和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的通知》(建標〔2019〕8號),我部組織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了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cabrlighting@chinaibee.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30號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郵編:10001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月30日。
附件:《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30日
4.4頻閃CIE標準《時間調制的照明系統的視覺方面——定義及測量模型》CIE TN 006:2016(Visual Aspects of Time -Modulated Lighting Systems-Definitions and Measurement Models)分別從基礎研究和模型以及現有標準兩個方面對于評價頻閃的方法和指標進行了綜述。
LED照明可實現靈活多變的光色調控,并迅速掀起照明應用的變革。由光源的驅動器調光器引起的電調制波動引起的光輸出時間調制,會使觀測者對環境的視覺感知發生變化,這種感知變化往往是不期望發生的甚至是有害的,它會嚴重影響光品質。此外,顯而易見的光波動還可能導致視覺性能的下降,引起視覺疲勞甚至如癲癇、偏頭痛等嚴重的健康問題。隨著LED照明應用的廣泛普及,與之相關的閃爍問題也倍受關注,國際上已有多個標準化研究小組和組織機構對LED照明閃爍及其相關效應進行了深入研究,并且已經或者即將有相應的標準或者技術規范發布。其中,北美照明工程學會( IESNA)在(ESNA照明手冊》第九版)中首次定義了閃爍指數、頻閃比或波動深度;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關于光閃爍的評價標準屬于電磁兼容騷擾特性評價中的一部分,用來評價LED照明產品工作時引起的電壓波動而導致其他照明產品因電壓波動而出現的可視閃爍影響;美國能源之星于2017年6月20日發布的能源之星 Lamps V2.1認證規范中增加了對LED燈頻閃的測量評價指標,尤其是對可調光LED燈的頻閃性能評價提出了更為詳細的要求。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在《時間調制的照明系統的視覺方面——定義及測量模型》CIETN006:2016中,將視覺感知又分為閃爍( Flicker)頻閃效應( Stroboscopiceffect)、幻影效應( Phantom array effect)三大類;國家標準《LED室內照明應用技術要求》GB/T31831也引用了光輸出的波動深度(FPF)限值。此外,DLC在2019年1月發布了半導體照明技術要求5.0版的征求意見稿內首次引入了半導體照明在頻閃方面的相關術語定義和技術要求。
針對頻閃,當前應用較多的指標主要為頻閃比(或波動深度)和頻閃效應指數(stroboscopic effect visibility measure ,SVM),其中頻閃比未考慮光輸出波形變化所帶來的影響,適用于常規非調光照明,對于調光狀態下的特殊波形,則不太適用;而頻閃效應指數(SVM)則考慮相關影響。考慮到現階段照明系統對調光的需求,因此本標準采用SVM進行頻閃的評價。
4.5光源顏色本條是根據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 008/E-2001的規定制訂的。光源的顏色外貌是指燈發射的光的表觀顏色(燈的色品),即光源的色表,它用光源的相關色溫來表示。色表的選擇與心理學、美學問題相關,它取決于照度、室內各表面和家具的顏色、氣候環境和應用場所條件等因素。通常在低照度場所宜用暖色表,中等照度用中間色表,高照度用冷色表;另外在溫暖氣候條件下喜歡冷色表;而在寒冷條件下喜歡暖色表;一般情況下,采用中間色表。適用場所僅列舉了部分房間及工作場所,其他可參照執行。
本條是根據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 008/E-2001的規定制訂的。該標準的Ra取值為90、80、60、40和20。
選的光源間的顏色偏差應盡量小,以達到最佳照明效果。參考美國國家標準研究院(ANSI) C78.376《熒光燈的色度要求》要求的熒光燈的色容差小于4 SDCM, 美國能源部(DOE)緊湊型熒光燈(CFL)能源之星要求的熒光燈的色容差小于7 SDCM,以及美國國家標準研究院(ANSI) C38.377《固態照明產品的色度要求》的LED 產品色容差小于7 SDCM, 而我國現行國家標準《單端熒光燈 性能要求》GB/T 17262及《雙端熒光燈 性能要求》GB/T10682等均要求熒光燈光源色容差小于5 SDCM。根據國內已經完成的LED燈照明項目的使用情況,7 SDCM 的產品仍然可以被輕易覺察出顏色偏差,為提高照明質量,在本標準中規定不應大于5 SDCM。
LED燈用于室內照明具有很多特點和優勢,在未來將有更大的發展。但目前LED燈在性能的穩定性、一致性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陷,相信隨著照明技術的不斷發展,產品將更加成熟。為了確保室內照明環境的質量,對應用于室內照明的LED燈規定了技術要求。
考慮到室內照明的舒適以及目前LED燈光生物安全的考慮,國外的研究證明色溫大于4000K可具有光生物的不安全性,提出色溫不宜高于4000K。如果光譜中紅色部分較為缺乏,會導致光源復現的色域大大減小,也會導致照明場景呆板、枯燥,從而影響照明環境質量。而這一問題對于藍光激發黃光熒光粉發光的LED燈問題尤為突出。如果不加限制勢必會影響室內光環境質量,美國對于用于室內照明的LED燈也限定其一般顯色指數Ra不低于80,特殊顯色指數R9不應為負數。
根據國家標準《均勻色空間和色差公式》GB/T 7921-2008規定,在視覺上CIE 1976均勻色度標尺圖比CIE 1931色品圖顏色空間更均勻,為控制和衡量LED燈在壽命期內的顏色漂移和變化,參考美國能源部(DOE)《LED燈具能源之星認證的技術要求》的規定,要求LED光源壽命期內的色偏差應在CIE 1976均勻色度標尺圖的0.007以內。目前壽命周期暫按照點燃6000小時考核,隨著半導體照明產品性能的不斷發展或有所不同。
為控制和衡量LED燈在空間的顏色一致性,參考美國能源部(DOE)《LED燈具能源之星認證的技術要求》的規定。
4.6反 射 比本條規定的房間各個表面反射比是完全參照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 008/E-2001的規定制訂的。制訂本規定的目的在于創造一良好的室內光環境。
5 照明標準值
5.2居住建筑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基本相同,增加了老年人住宅建筑的照明標準值,是參照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 008/E-2001制訂的。
5.2.2 本條是參照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 008/E-2001制訂的。
5.3公共建筑本條與原標準相同,參照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 008/E-2001制訂的。
5.3.2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另外在其他類建筑中同樣會有辦公室、會議室等場所,如科研辦公室、財務室、會計室、工藝室、經營室等對這些場所的照明設計也同樣適用。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根據公共建筑類型劃分,增加老年人照料設施各場所的照明標準值。
本條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的基礎上,增加幼兒園托兒所主要場所的照明標準值。博覽建筑包含:美術館、科技館、博物館,是參照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 008/E-2001制訂的。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5.3.13
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同。
5.4工業建筑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比,增加了部分工作場所及其照度標準值,包括水處理工業場所和汽車工業場所等。
5.5通用房間或場所本條與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相比,為便于使用,將公共車庫的照明標準值按照車道、停車位和出入口進行分別進行約束。
5.5.2
國家標準《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規范》GB 51309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規定了消防疏散照明和備用照明,非消防疏散照明的照度值參照消防疏散照明照度值執行。
5.5.3
本條第1款要求與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中的規定相一致;第3款參照系對本標準3.1.2條的進一步規定。
5.5.4
人員處于危險區域時應保證較高的平均水平照度以滿足作業要求,本條規定是參照歐盟標準《Emergency Lighting》EN 1838制訂。
5.5.5
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值對于提高人員疏散速度是至關重要的。在通道內,疏散照明范圍的寬度不宜小于1.5m;在大面積場所內,應根據使用狀況設置方便的疏散路線并保證其連續不中斷的水平照度值。
6 照明節能
6.1 一般規定以人為本是照明的目的,照明節能應該是在滿足規定的照度和照明質量要求的前提下進行考核。
6.1.2
目前美國、日本、俄羅斯等國家均采用照明功率密度(LPD)作為建筑照明節能評價指標,其單位為W/m2,本標準也采用此評價指標。其值應符合第6.3節的規定。不應使用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作為設計計算照度的依據。設計中應采用平均照度、點照度等計算方法,先計算照度,在滿足照度標準值的前提下計算所用的燈數數量及照明負荷(包括光源、鎮流器或變壓器等燈的附屬用電設備),再用LPD值作校驗和評價。
本標準規定了兩種照明功率密度值,即現行值和目標值。現行值是根據對國內各類建筑的照明能耗現狀調研結果、我國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以及光源、燈具等照明產品的現有水平并參考國內外有關照明節能標準,經綜合分析研究后制訂的,其在本標準實施時執行。而目標值則是預測到幾年后隨著照明科學技術的進步、光源燈具等照明產品能效水平的提高,從而照明能耗會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而制訂的。目標值比現行值降低約為10%~20%。目標值執行日期由標準主管部門決定。目標值的實施,可以由相關標準(如節能建筑、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規定,也可由全國或行業,或地方主管部門作出相關規定。
6.2 照明節能措施到目前為止,我國已正式發布的照明產品能效標準如表1所示。為推進照明節能,設計中應選用符合這些標準的“節能評價值”的產品。
表1我國已制定的照明產品能效標準
序號 |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1 | GB17896 | 管型熒光燈鎮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
2 | GB19043 | 普通照明用雙端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
3 | GB19044 | 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
4 | GB19415 | 單端熒光燈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 |
5 | GB19573 | 高壓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
6 | GB19574 | 高壓鈉燈用鎮流器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 |
7 | GB20053 | 金屬鹵化物燈用鎮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
8 | GB20054 | 金屬鹵化物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
9 | GB 30255 | 室內照明用LED產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
鹵鎢燈是白熾燈的改進產品,比白熾燈光效稍高,但和現在的高效光源——LED燈、熒光燈、陶瓷金屬鹵化物燈等相比,其光效仍低得太多,因此,不能廣泛使用。本條規定可應用于商場中高檔商品的重點照明(其顯色性、定向性、光譜特性等條件優于其他光源)外,不應在旅館客房的酒吧、床頭、衛生間以及賓館走廊、餐廳、電梯廳、大堂、電梯轎廂、廁所等場所應用。
和其他高強氣體放電燈相比,熒光高壓汞燈(包括自鎮流熒光高壓汞燈)光效較低,壽命也不長,顯色指數也不高,故不應采用。
通常同類光源中單燈功率較大者,光效高,所以應選單燈功率較大的,但前提是應滿足照度均勻度的要求。對于直管熒光燈,根據現今產品資料,長度為1200mm左右的燈管光效比長度600mm左右(即T8型18W,T5型14W)的燈管效率高,再加上其鎮流器損耗差異,前者的節能效果十分明顯。所以除特殊裝飾要求者外,應選用前者(即28W~45W燈管),而不應選用后者(14W~18W燈管)。
按照國家標準《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17625.1-2003對照明設備(C類設備)諧波限值的規定,對功率大于25W的放電燈的諧波限值規定較嚴,不會增加太大能耗;而對不大于25W的放電燈規定的諧波限值很寬(3次諧波可達86%),將使中性線電流大大增加,超過相線電流達2.5倍以上,不利于節能和節材。所選用的鎮流器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諧波限值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17625.1規定的功率大于25W照明設備的諧波限值。
2 次諧波電流不宜大于基波電流的33%。
這些場所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時間無人通過或工作,而經常點亮全部或大部分照明燈,因此規定按人體感應調光和LED燈,當無人時,可調至10%~30%左右的照度,有很大的節能效果。
6.3.1
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LPD是照明節能的重要評價指標,目前國際上采用LPD作為節能評價指標的國家和地區有美國、日本、新加坡以及中國香港等。在我國2013版的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中,依據大量的照明重點實測調查和普查的數據結果,經過論證和綜合經濟分析后制定了LPD限值的標準,并根據照明產品和技術的發展趨勢,同時給出了目標值。本次修訂是在2013版的基礎上降低了照明功率密度限制。
經過多年的工程實踐,調查驗證認為實行目標值的時機已經成熟,因此在新標準中,擬將2013版標準中的目標值作為基礎,結合對各類建筑場所進行廣泛和大量的調查,同時參考國外相關標準,以及對現有照明產品性能分析,確定新標準中的LPD限值。
參照國外的經驗,以美國為例,其照明節能標準是ANSI/ASHRAE/IES 90.1(Energy Standard for Buildings Except Low-rise ResidentialBuildings),該標準在近10年來經過了兩次修訂,每次修訂其LPD限值平均約降低20%。而從這些年來照明產品性能的發展來看,光源光效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以直管形熒光燈為例,其光效平均提高約12%)。同時,相應的燈具效率和鎮流器效率也都有所提高,比如鎮流器的能效提高了約4%~8%。因此,照明產品性能的提高也為降低LPD限值提供了可能性。
需要特殊說明的是對于其他類型建筑中具有辦公用途的場所很多,其量大面廣,節能潛力大,因此也列入照明節能考核的范疇。教育建筑中照明功率密度限制的考核不包括專門為黑板提供照明的專用黑板燈的負荷。在有爆炸危險的工業建筑及其通用房間或場所需要采用特殊的燈具,而且這部分的場所也比較少,因此不考核照明功率密度限制。
6.3.14
燈具的利用系數與房間的室形指數密切相關,不同室形指數的房間,滿足LPD要求的難易度也不相同。在實踐中發現,當各類房間或場所的面積很小,或燈具安裝高度大,而導致利用系數過低時,LPD限值的要求確實不易達到。因此,當室形指數RI低于一定值時,應考慮根據其室形指數對LPD限值進行修正。為此,編制組從LPD的基本公式出發,結合大量的計算分析,對LPD限值的修正方法進行了研究。該條文與2013版標準一致。考慮到在實際工作中,為了便于審圖機構和設計院進行統一和協調,因此當房間或場所的室形指數值等于或小于1時,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應允許增加,但增加值不應超過限制的20%。
6.3.15
本標準4.1.3、4.1.4規定了一些特定的場所,其照度標準值可提高或降低一級,在這種情況下,相應的LPD限值也應進行相應調整。但調整照明功率密度值的前提是“按照本標準4.1.3、4.1.4的規定”對照度標準值進行調整,而不是按照設計照度值隨意的提高或降低。設計應用舉例如下:
設某工業場所根據其通用使用功能設計照度值應選擇為500 lx,相應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制為17.0W/m2。但實際上該作業為精度要求很高,且產生差錯會造成很大損失,滿足4.1.3條第6款的規定,設計照度值需要提高一級為750 lx。按本條規定,LPD應進行調整,則該場所的計算LPD值應為:
有些場所為了加強裝飾效果,安裝了枝形花燈、壁燈、藝術吊燈、暗槽燈等裝飾性燈具,這種場所可以增加照明安裝功率。增加的數值按實際采用的裝飾性燈具總功率的50%計算LPD值,這是考慮到裝飾性燈具的利用系數較低,所以假定它有一半左右的光通量起到提高作業面照度的效果。設計應用舉例如下:
設某場所的面積為100m2,照明燈具總安裝功率為2000W(含鎮流器功耗),其中裝飾性燈具的安裝功率為800W,其他燈具安裝功率1200W。按本條規定,裝飾性燈具的安裝功率按50%計入LPD值的計算,則該場所的計算LPD值應為:
6.4 天然光利用在技術經濟條件允許條件下,宜采用各種導光裝置,如導光管、光導纖維等,將光引入室內進行照明。或采用各種反光裝置,如利用安裝在窗上的反光板和棱鏡等使光折向房間的深處,提高照度,節約電能。
太陽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雖一次性投資大,但維護和運行費用很低,符合節能和環保要求。經核算證明技術經濟合理時,宜利用太陽能作為照明能源。
7 照明配電及控制
7.1 照明供電按我國電力網的標準電壓,一般照明光源采用220V電壓;對于大功率(1500W及以上)的高強度氣體放電燈有220V及380V兩種電壓者,采用380V電壓,可以降低傳輸電流,減少線路損耗。并參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電氣裝置 第7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GB 16895中對安全特低電壓供電的要求。
參照國家標準《標準電壓》GB/T 156-2017及《中低壓直流配電電壓導則》GB/T 35727-2017 制定。。
本條是對照明器具實際端電壓的規定。電壓過高會導致光源使用壽命的縮短和能耗的過分增加;電壓過低將使照度大幅度降低,影響照明質量,電壓過高,照度不必要為了大幅的提高,而不節電并降低光源壽命。本條規定的電壓偏差值與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 50052-2009的規定一致。
允許電壓降應按出口端最低計算電壓值和負荷本身允許最低運行電壓值之差選取,且不宜大于直流電源系統標稱電壓的6.5%。若電壓降不符合要求,應采取相應措施。
7.2 照明配電照明設施安裝功率不大,電力設備又沒有大功率沖擊性負荷,共用變壓器比較經濟,但照明最好由獨立饋電干線供電,以保持相對穩定的電壓。照明設施安裝功率大,采用專用變壓器,有利于電壓穩定,以保證照度的穩定和光源的使用壽命。另外,當照明設施使用電子調光設備可能產生大量高次諧波時,宜采用專用變壓器以避免對其他負荷的干擾。
非火災下的應急照明,應根據照明場所的使用性質、用電負荷等級和電源條件確定。安全照明對照明中斷時間的要求最高,最好采用兩個獨立電源同時供電的方式,即正常照明熄滅并不影響安全照明的狀態;當不具備兩個獨立電源條件時,應采用蓄電池或干電池組,其可靠性高,轉換快,但持續時間較短。備用照明由于設備用電量比較大,且對電源轉換時間要求不高,通常宜采用接自電力網的獨立的第二電源或自備發電機組作為應急電源。
本條是對采用交流供電系統時的若干具體要求:
將負荷均衡分配到各相上可以減少各相的電壓偏差。
限制每分支回路的電流值和所接燈數,是為了使分支線路或燈內發生短路或過負載等故障時,斷開電路影響的范圍不致太大,故障發生后檢查維修較方便。對于以LED燈為主的照明分支回路,其所接數量可以LED的燈具數來計算。
若普通照明與插座共用同一分支回路,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經比較,插座與普通照明共用支路更加經濟合理;2)該分支回路或該插座處應具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3)該插座對應的使用功能不會對照明功能產生不利影響。
有利于電壓穩定,以保證照度的穩定和光源的使用壽命。
由于氣體放電燈配電感鎮流器時,通常其功率因數很低,一般僅為0.4~0.5,所以應設置電容補償,以提高功率因數。宜在燈具內裝設補償電容,以降低照明線路無功電流值,降低線路能耗和電壓損失。值得注意的是,光源功率250W以上的大功率氣體放電燈使用電感鎮流器時,從經濟性和可行性方面綜合考慮,功率因數不低于0.85較合理,也符合《燈用附件 放電燈(管形熒光燈除外)用鎮流器 性能要求》GB/T 15042-2008(idt IEC 60293-2006)的規定。對供電系統功率因數有更高要求時,宜在配電系統中設置集中補償裝置進行補充。
美國能源之星和日本等對5W及以下的LED燈具的功率因數均未作明確要求,但在實際使用中發現當LED燈與可控硅調光系統配合使用時,輸出功率較低時系統功率因數會隨之降低,因此適當選擇較高功率因數的LED燈對于系統節能還是很有必要的。
按燈具標準《燈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與試驗》GB 7000.1-2015關于防電擊分類的規定,Ⅰ類燈具的接地要求,見本標準第3.3.13條的條文說明。
用安全特低電壓(SELV)時,其降壓變壓器的初級和次級應予隔離,二次側不應作保護接地,以免高電壓侵入到特低電壓(交流50V及以下)側而導致不安全。
氣體放電燈及其鎮流器均含有一定量的諧波,特別是使用電子鎮流器,或者使用電感鎮流器配置有補償電容時,有可能使諧波含量較大,從而使線路電流加大,特別是3次諧波以及3的奇倍數次諧波在三相四線制線路的中性線上疊加,使中性線電流大大增加,所以規定中性線導體截面不應小于相線截面。
當3次諧波電流大于33%時,則中性線電流將大于相線電流,此時,則應按中性線電流選擇截面,并應按《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 50054-2011第3.2.9條計算。
本條是對采用直流供電系統時的若干具體要求:
本款為一般規定。
直流過負荷及短路保護電器可以為直流斷路器、直流熔斷器等。目前有些機械與半導體混合式開關設備也在嘗試達到直流過負荷及短路保護的作用。
采用流電源對地絕緣(IT 系統),可兼顧設備供電持續性和人身安全防護要求。
參照《電力工程直流電源系統設計技術規程》DL/T5044-2014,6.9.9制定。
本條參考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標準制定,IEEE802.3af 、IEEE802.3at和IEEEP802.3bt對以太網供電參數的規定見表2。
表2 以太網供電參數要求
分級 | 0~3 | 0~4 | 0~6 |
直流輸出電壓 | 44~57V | 50~57V | 50~57V |
纜線 | 非結構 | 五類線或以上 | 五類線或以上 |
對線數 | 2 | 2 | 4 |
負載功率(W) | 13~15.4 | 25.5~30 | 類型3:60 類型4:90 |
電流(mA) | 350 | 600 | 類型3:600 類型4:960 |
參照標準 | IEEE802.3af | IEEE802.3at | IEEEP802.3bt |
標準的五類網線有四對雙絞線,但是在10M BASE-T和100M BASE-T中只用到其中的兩對。IEEE80 2.3af/at/bt允許兩種用法,一種稱作“空閑腳供電”,以太網電纜中沒有被使用的空閑線對來傳輸直流電。另一種方法是“數據腳供電”,是在傳輸數據所用的芯線上同時傳輸直流電,其輸電采用與以太網數據信號不同的頻率。
吊頂內空間狹小、空氣對流效果差,不利于網絡交換機的散熱,故應采取增加空氣對流散熱的相應措施,保證設備正常工作及消防安全。
7.2.6
根據IEC標準等所規定的直接接觸防護和間接接觸防護的措施。
7.3照明控制在白天自然光較強,或在深夜人員很少時,可以方便地用手動或自動方式關閉一部分或大部分照明,有利于節電。分組控制的目的,是為了將同一場所中天然采光充足或不充足的區域分別開關。
公共場所,是指旅館、商場營業廳、會展建筑、候車室、候船室、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此類場所應有集中控制,以便由工作人員專管或兼管,采用手動或自動方式開關燈。可以采用分組開關方式或調光方式控制,按需要降低照度,有利于節電。
通過總開關保證旅客離開客房后能自動切斷電源,以滿足節電的需要;同時由于旅館的樓梯間和走道人流量低,適合采用自動調節照度的節能措施。
這類場所在夜間走過的人員不多,深夜更少,但又需要有燈光,采用感應控制等類似的開關方式,有利于節電。本條和現行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的規定一致。
每個燈開關控制的燈數宜少一些,有利于節能,也便于運行維護。
按車間、工序分組控制,方便使用,可以關閉不需要的燈光;空間分隔后不需對照明線路進行大的改動;是為了在使用投影儀等設備時,關閉講臺和鄰近區域的燈光;控制燈列與側窗平行,有利于利用天然光。
對于部分中小型高檔次建筑和智能建筑或其中某些場所,有條件時,可采用關閉部分燈具、調光或其他自控措施,以節約電能。對于天然采光良好的場所,在臨近采光窗的照明支路上設置光感器件等實現自動開關或調光;對于辦公室的工作區域,公共建筑的樓梯間、走道等場所,在照明支路或燈具上設置人體感應器件等實現自動開關或調光;在地下車庫照明支路裝設控制裝置及在燈具上裝設感應裝置,可按使用需求分區域、分時段自動調節照度;對于門廳、大堂、電梯廳等場所,在照明支路裝設控制裝置降低深夜時段的照度等。
大型公共建筑面積大、功能復雜、人流量高,采用自動(智能)照明控制系統可以有效地對照明系統進行合理控制,加強系統對各類不同需求的適應能力,提升建筑物的整體形象,有效節約照明系統的能耗,大幅度降低照明系統的運行維護成本。
本條內容為照明控制系統的進階要求,主要考慮照明控制系統自身多因素協同或與其他控制系統共同工作時的協同,進一步提高建筑智能化水平。
照明光源的色溫及亮度可調是當前室內光環境研究的熱點,其與長時間處于非完全天然采光環境中的人們的生理節律有著比較密切的關系,因此建議設置必要的措施以適應技術發展的需求。
發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類別 勞動合同;營商環境優化 發布日期 2012.12.28 效力級別 法律 實施日期 2013.07.01 發文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3號 時效性 現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
發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類別 著作權法規 發布日期 2020.11.11 效力級別 法律 實施日期 2021.06.01 發文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2號 時效性 現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
發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類別 廣告管理 發布日期 2021.04.29 效力級別 法律 實施日期 2021.04.29 發文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1號 時效性 現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
差旅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 現將我們制定的《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本規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
電子普通發票如何領用? 納稅人在發票票種核定的范圍(發票的種類、領用數量、開票限額)內領用發票。 辦理材料: 1.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領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稅務UKey 通過網上領用可不攜帶相關設備 2.領用稅控收款機發票:稅控收款機用戶卡 辦理地點:1.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
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要蓋章嗎? 紅字信息表不需要蓋章。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為進一步規范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管理,現將紅字發票開具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