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篇
1、減按15%的優惠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注意:該項優惠政策不是高新技術企業專屬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其他企業也可以享受!
3、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的規定,所有行業企業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允許按不低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進行加速折舊。
根據《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的規定,全部制造業領域的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允許按不低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進行加速折舊。
溫馨提醒: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6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其折余價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該政策適用于所有行業企業,對于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不局限于研發用途,允許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扣除。
根據《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新購進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一次性在稅前扣除,該政策適用于所有行業企業,已經涵蓋了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的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間,制造業企業可適用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減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注意:該項優惠政策不是高新技術企業專屬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其他企業也可以享受!
5、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根據《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與高新技術企業相關的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鏈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24個月)以上,凡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1號)規定:“三、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2年(24個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伙人從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增值稅篇
01 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或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改造后(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對外銷售的,按17%稅率(2019年4月1日后調整為13%)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02 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征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溫馨提示:以上增值稅優惠政策不是高新技術企業專屬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其他企業也可以享受!
個人所得稅篇
01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稅
根據《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0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股東獲得轉增的股本,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02 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員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稅
根據《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0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熱點問題
問: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從何時開始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
答: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第十條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問: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應當辦理哪些手續?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規定:“第四條 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目錄》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第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辦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同時廢止。”
問: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有效期是幾年?
答: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 第九條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問: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企業所得稅按什么稅率進行預繳?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規定:“ 一、…… 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問: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應如何處理?
答: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第十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問: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與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能否疊加享受?
答:不可以。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是指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
因此,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優選擇適用優惠稅率,但不得同時疊加享受。
總資產周轉率該項指標反映了總資產的周轉速度,從而反映出企業整體資產的經營能力和企業所有資產的管理質量和使用效率,總資產周轉率過高或者對企業產生的影響都不盡相同,那么總資產周轉率低對企業有什么影響?總資產周轉率的正常范圍 一般企業設置的總資產周轉率為80%。該項指標反映總資產的周轉速度,周轉越快,說明銷售能力越強。企業可以采用薄利多銷的方法,加速資產周轉,帶來利潤絕對額的增加。一般對于總資產周轉率該比率的分析,周轉的次數越多,周轉一次所需天數越少,表明其周轉速度越快
含稅價和不含稅價的區別如下: 1、組成內容不同。含稅價,是包含稅金在內的計稅價格,價格由成本、利潤和稅金組成,稅金內含于價格之中,實行價內稅時,商品交易價格即為含稅價格。不含稅價,不包含稅金的計稅價格,包括商品的成本和利潤兩個因素。 2、應用計算不同。含稅價包含增值稅即零售價,部分征收消費稅的貨物除增值稅也包含消費稅,但不包括價外費用,如包裝,裝卸費等,銷售商開具的普通發票上的金額即為含稅價。零售、銷售給小規模、個體納稅人、一并收入的價外款、貨物包裝押金都是含稅價格。而
計提折舊應該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計提折舊分為很多種,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計提生產車間設備的折舊等等,如果是生產車間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要計入制造費用,如果是管理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那么折舊應該計入管理費用,銷售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該計入銷售費用,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計入在建工程成本,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其折舊計入其他業務成本;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其折舊計入管理費用;企業研發無形資產時使用的固定資產,其折舊計入研發支出; 企業將自有的房屋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其折舊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進行經濟活動過程中簽訂的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借款合同等,需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時間是什么? 一般是次月,但也有是按次,要看下稅種核定。 如您屬于按次申報納稅人,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沒有發生應稅行為時無需申報。現在一般資金賬簿印花稅和財產租賃是采用這種方式的。發生再報,不發生不用報。這樣方便納稅人也方便稅務局,這樣合理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需要看下是什么時候做的稅務登記,一般是稅務登記后一個月開始申報,比如6月登記7月報6
一些大型企業,為方便職工用餐,一般會內設食堂。職工食堂發生的費用支出,應通過什么會計科目核算?會計分錄怎么做?職工食堂費用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職工食堂的費用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職工食堂費用會計分錄
社保費用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對于員工而言,其社保費用一般由企業代扣代繳。員工繳納社保費時,該如何做會計分錄?繳納社保分錄處理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