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一小時

    時間:2022-10-07 來源:西安 點擊次數:624

    2022年舟山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0元。

      舟山2022年暫未調整最低/平均工資,沿用仍是2021年度適用的標準。

      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舟政發〔2021〕15號)的規定,從2021年9月15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從1800元調整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16.5元調整為20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決定:從2021年8月1日起,將我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2元、20元、18元三檔。

      請各設區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并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本通知發布后,《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17〕43號)同時廢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最低工資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彌補市場缺陷,對勞動力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我省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已連續17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的不斷調整,穩步提高了我省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緩解了收入分配矛盾,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我省上一次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時間是在2017年12月1日,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居民生活水平、用人單位承受能力以及物價上漲等情況,需要再次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并充分征求意見,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制定依據

      《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

    三、主要內容

      《通知》對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調整時間、各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及公布、備案等做了具體規定。

      1.具體標準。分為最低月工資標準和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兩類。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2元、20元、18元三檔。

      2.調整時間。新的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8月1日起執行。

      3.各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及公布。各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4.備案。各市選擇確定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后,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2022年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2年4月1日)

      單位:元

    地區 月最低工資標準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檔 第二檔 第三檔 第四檔 第一檔 第二檔 第三檔 第四檔
    北京 2320       25.3      
    天津 2180       22.6      
    河北 1900 1790 1680 1580 19 18 17 16
    山西 1880 1760 1630   19.8 18.5 17.2  
    內蒙古 1980 1910 1850   20.8 20.1 19.5  
    遼寧 1910 1710 1580 1420 19.2 17.2 15.9 14.3
    吉林 1880 1760 1640 1540 19 18 17 16
    黑龍江 1860 1610 1450   18 14 13  
    上海 2590       23      
    江蘇 2280 2070 1840   22 20 18  
    浙江 2280 2070 1840   22 20 18  
    安徽 1650 1500 1430 1340 20 18 17 16
    福建 2030 1960 1810 1660 21 20.5 19 17.5
    江西 1850 1730 1610   18.5 17.3 16.1  
    山東 2100 1900 1700   21 19 17  
    河南 2000 1800 1600   19.6 17.6 15.6  
    湖北 2010 1800 1650 1520 19.5 18 16.5 15
    湖南 1930 1740 1550   19 17 15  
    廣東 2300 1900 1720 1620 22.2 18.1 17 16.1
    其中:深圳 2360       22.2      
    廣西 1810 1580 1430   17.5 15.3 14  
    海南 1830 1730 1680   16.3 15.4 14.9  
    重慶 2100 2000     21 20    
    四川 2100 1970 1870   22 21 20  
    貴州 1790 1670 1570   18.6 17.5 16.5  
    云南 1670 1500 1350   15 14 13  
    西藏 1850       18      
    陜西 1950 1850 1750   19 18 17  
    甘肅 1820 1770 1720 1670 19 18.4 17.9 17.4
    青海 1700       15.2      
    寧夏 1950 1840 1750   18 17 16  
    新疆 1900 1700 1620 1540 19 17 16.2 15.4

      注:本表數據時間截至2022年4月1日。

    最低工資包括五險一金嗎?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時,需考慮五險一金,但該工資數額不包括五險一金的繳費數額。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時,要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扣除社保后的用人單位應發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已于2003年12月30日頒布。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二、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三、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四、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五、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準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準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并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六、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七、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

    七、基本工資怎么算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1、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

      2、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3、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八、日工資該如何折算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即春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擴展閱讀:

    2021年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1年9月30日)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單位:元                
    地區 月最低工資標準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檔 第二檔 第三檔 第四檔 第一檔 第二檔 第三檔 第四檔
    北 京 2320       25.3      
    天 津 2180       22.6      
    河 北 1900 1790 1680 1580 19 18 17 16
    山 西 1700 1600 1500 1400 18.5 17.4 16.3 15.2
    內蒙古 1760 1660 1560 1460 18.6 17.6 16.5 15.5
    遼 寧 1810 1610 1480 1300 18.3 16.3 15 13.2
    吉 林 1780 1680 1580 1480 17 16 15 14
    黑龍江 1860 1610 1450   18 14 13  
    上 海 2590       23      
    江 蘇 2280 2070 1840   22 20 18  
    浙 江 2280 2070 1840   22 20 18  
    安 徽 1550 1380 1280 1180 18 16 15 14
    福 建 1800 1720 1570 1420 18.5 18 16.5 15
    江 西 1850 1730 1610   18.5 17.3 16.1  
    山 東 1910 1730 1550   19.1 17.3 15.5  
    河 南 1900 1700 1500   19 17 15  
    湖 北 2010 1800 1650 1520 19.5 18 16.5 15
    湖 南 1700 1540 1380 1220 17 15 13.5 12.5
    廣 東 2100 1720 1550 1410 20.3 16.4 15.3 14
    其中:深圳 2200       20.3      
    廣 西 1810 1580 1430   17.5 15.3 14  
    海 南 1670 1570 1520   15.3 14.4 14  
    重 慶 1800 1700     18 17    
    四 川 1780 1650 1550   18.7 17.4 16.3  
    貴 州 1790 1670 1570   18.6 17.5 16.5  
    云 南 1670 1500 1350   15 14 13  
    西 藏 1850       18      
    陜 西 1950 1850 1750   19 18 17  
    甘 肅 1820 1770 1720 1670 19 18.4 17.9 17.4
    青 海 1700       15.2      
    寧 夏 1950 1840 1750   18 17 16  
    新 疆 1900 1700 1620 1540 19 17 16.2 15.4

      注:本表數據時間截至2021年9月30日。

    最低工資相關規定

    (2004年1月20日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公布 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本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違反本規定的,有權要求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并將擬訂的方案報送勞動保障部。方案內容包括最低工資確定和調整的依據、適用范圍、擬訂標準和說明。勞動保障部在收到擬訂方案后,應征求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的意見。

      勞動保障部對方案可以提出修訂意見,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內未提出修訂意見的,視為同意。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在批準后7日內在當地政府公報上和至少一種全地區性報紙上發布。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發布后10日內將最低工資標準報勞動保障部。

    第十條

      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實施后,如本規定第六條所規定的相關因素發生變化,應當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第十四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實施。1993年11月24日原勞動部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

    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

    一、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

      M=f(C、S、A、U、E、a)

      M 最低工資標準;

      C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

      S 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A 職工平均工資;

      U 失業率;

      E 經濟發展水平;

      a 調整因素。

    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 即根據城鎮居民家計調查資料,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統計出貧困戶的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

      2.恩格爾系數法 即根據國家營養學會提供的年度標準食物譜及標準食物攝取量,結合標準食物的市場價格,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得出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再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

      以上方法計算出月最低工資標準后,再考慮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救濟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就業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進行必要的修正。

      舉例:某地區最低收入組人均每月生活費支出為210元,每一就業者贍養系數為1.87,最低食物費用為127元,恩格爾系數為0.604,平均工資為900元。

      1.按比重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210×1.87+a=393+a(元) (1)

      2.按恩格爾系數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127÷0.604×1.87+a=393+a(元) (2)

      公式(1)與(2)中a的調整因素主要考慮當地個人繳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另,按照國際上一般月最低工資標準相當于月平均工資的40—60%,則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范圍應在360元—540元之間。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

      浮動系數的確定主要考慮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各地可參照以上測算辦法,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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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連轉發遼寧202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簡章,詳情如下:  遼寧202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公布,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網上繳費時間: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18:00。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遼寧考區)報名簡章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要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

    •   山東威海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簡章公布,山東威海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28日,報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于2月28日18:00截止。威海市財政局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級開發區財政金融局、科技創新局,南海新區財政與審計局、黨群與人力資源部,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市屬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

    •   山東煙臺轉發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通知,山東煙臺轉發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28日。報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于2月28日18:00截止。轉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財政(金融)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有關單位:  現將《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魯財會〔2023〕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對我市20

    • 河南二級建筑資質如何辦理?  河南二級建筑資質在辦理的時候,首先需要在河南成立申辦一家建設公司,然后準備好相關的技術人員和審核材料,最后向當地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即可。河南二級建筑資質是建筑行業中可以讓建設企業承擔相關工程項目的資質證書之一。河南企業在辦理建筑業二級資質的時候,是否好辦是根據企業的準備情況來確定的,如果企業在辦理相關資質的時候,都符合了資質標準的要求,那么就很好辦理。所以,河南從事相關建設工程項目的企業就必須要具備相關的建筑資質證書。其中,河南企業在準

    建筑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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