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稅降費政策即問即答

    時間:2022-09-30 來源:西安 點擊次數:1270

    一、住房租賃稅收優惠政策

      1.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最近關注到對住房租賃企業新出臺了增值稅減稅政策,請問我公司能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

      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賃服務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適用相關增值稅減稅政策。

      2.我公司是一家深圳的住房租賃企業,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我公司從事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業務,請問能夠享受什么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上述增值稅減稅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符合24號公告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規定適用上述增值稅減稅政策。

      3.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我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我公司除了向個人出租住房,還面向部分企業租戶。請問,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減按1.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適用上述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同時,你公司向單位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增值稅減稅政策。上述單位,包括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4.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我公司除向個人出租住房外還出租商鋪。請問,我公司的個人出租業務都可以減按1.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規定選擇適用上述減征增值稅政策;同時,你公司向個人出租商鋪等非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減按1.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

      5.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按照2021年第24號文件的規定,我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選擇1.5%簡易計稅政策。請問,我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是否可以根據不同的個人承租對象,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

      答:不可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你公司在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增值稅減稅政策時,應以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全部收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或一般計稅方法,不能區分不同承租對象或不同筆承租業務分別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

      6.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并按月申報納稅,租戶都是個人,已向我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預計2021年11月份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取得約10萬元租金收入,2021年12月份可以取得約20萬元租金收入,無其他收入。請問,我公司能夠享受什么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號,以下稱“11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你公司為按月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如果2021年11月銷售額(包括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則可以按照11號公告的規定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如果2021年12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不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但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選擇減按1.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7.我公司是北京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北京市住建委備案。除北京本地外,我公司在天津也有部分住房出租業務。請問,我公司出租位于天津的住房應如何預繳增值稅?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與其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納稅人應按規定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因此,如果你公司的個人出租住房業務選擇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減按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則在天津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也相應按照1.5%預征率在天津預繳增值稅,將對應的銷售額、1.5%的預征率等信息填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對應欄次,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8.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目前,我公司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產,按規定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請問,住房租賃企業減按1.5%繳納增值稅政策出臺以后,我公司出租房產如何計算增值稅呢?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出租房產,可以區分不同業務分別適用政策:一是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一經選擇,無論向個人出租的住房是2016年4月30日前或此后取得的,均應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二是你公司向單位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住房,以及向單位和個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非住房的出租收入,可以繼續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9.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目前房屋出租業務均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因前期投入大,目前仍有留抵稅額未抵完。我們關注到國家針對住房租賃企業新出臺了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請問,我公司可以繼續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嗎?

      答:可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自主選擇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簡易計稅政策,或者繼續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10.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本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如向個人出租住房時選擇適用了最新出臺的住房租賃企業增值稅減稅政策,應當開具多少稅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稅發票?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并相應開具1.5%征收率的增值稅發票。

      11.我公司是杭州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本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預計10月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50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適用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10月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5%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行“開具其他發票”列填寫銷售額為50萬元和稅額為2.5萬元(50萬元×5%=2.5萬元),同時將按銷售額的3.5%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征額1.75萬元,計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12.我公司是廣州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并按月申報納稅,已在本市住建局備案,預計10月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 20萬元,未開具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適用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10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減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20萬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5%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7000元(20萬元×3.5%=7000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13.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最近關注到新出臺了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稅和房產稅優惠政策,請問該項政策中“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嗎?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上述規定中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14.《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實施后,請問,出租房屋涉及的房產稅政策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出租房屋涉及的房產稅政策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對單位(包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下同)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房產稅稅率由12%降至4%;二是延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對單位向個人出租住房,仍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但不再限制用途、租金水平;三是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在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在出租時比照適用上述房產稅優惠政策,減按4%稅率征稅。

      15.兩年前,我公司將購買的一棟住房出租給一家住房租賃企業,該企業已向我市住建部門備案,經營租賃住房建筑面積3.2萬平方米。請問,《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我公司應繳房產稅會有什么變化?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按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房產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其中,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的標準為:企業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10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租賃市場發展情況,對本地區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內下調標準。

      按照上述規定,2021年10月1日前,你公司出租的住房,應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房產稅。2021年10月1日后,由于承租你公司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你公司可按租金收入的4%繳納房產稅。

      16.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按照財稅〔2019〕13號規定,房產稅享受減半征收。《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出臺后,我公司應繳房產稅會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房產稅。同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按照上述規定,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房產稅可享受4%優惠稅率。同時,2021年12月31日前,還可繼續享受房產稅減半征收優惠,兩項優惠政策可以疊加。也就是說,你公司實際繳納的房產稅相當于租金收入的2%。

      17.我公司在北京注冊,主要經營住房租賃業務并已向北京市住建委備案,公司出租房源為自持住房,總計200套,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我公司是否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的標準為:企業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10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租賃市場發展情況,對本地區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內下調標準。

      你公司具體可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咨詢是否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18.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將公司名下一棟住房出租給一家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年租金收入12萬元(不含增值稅),請問我公司該棟住房2021年的房產稅如何計算?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按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房產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

      按照上述規定,你公司出租住房,2021年1—9月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12%稅率繳納房產稅,2021年10—12月的租金收入可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2021年房產稅應納稅額具體如下:

      1-9月應納稅額=12萬元×12%/12×9=10800元,10-12月應納稅額=12萬元×4%/12×3=1200元,全年應納稅額=10800+1200=12000元。

      19.我公司擬將閑置廠房改造后出租給員工居住,請問,我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有何優惠?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稅收政策,具體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賃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按照上述規定,你公司改造的閑置廠房如果屬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向員工出租涉及的房產稅可以減按4%征收。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20.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擬將閑置辦公用房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并出租給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請問,我公司出租住房在繳納房產稅時有何優惠?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稅收政策,具體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賃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因此,你公司改造的閑置辦公用房如果屬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涉及的房產稅可以減按4%征收。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21.我公司2010年成立,主要經營住房租賃業務。按照財稅〔2008〕24號規定,我公司向個人出租的住房,一直按照4%繳納房產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我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公告實施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具體內容為: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同時廢止。

      據此,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仍按4%稅率繳納房產稅,但在進行房產稅減免稅申報時應按規定選擇相應的減免稅代碼,具體為08011708。

      22.我公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公司出租住房,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可以享受4%房產稅優惠稅率,請問,我如何辦理房產稅減免稅申報?需要提供什么證明資料?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納稅人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優惠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稅申報,并將不動產權屬、房屋租賃合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等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你公司應在當地規定的房產稅征期內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渠道進行減免稅申報,不需要提供證明資料,但需將不動產權屬、房屋租賃合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等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二、增值稅政策

      1.我是小規模納稅人,上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按照規定繳納了增值稅。本季度銷售50萬元,但上季度的業務在本季度發生銷售退回20萬元,最終合計銷售30萬元。上述業務均已開具普通發票。請問在辦理本期增值稅申報時,應當如何填報申報表?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您在本季度合計銷售額30萬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按照《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的填寫說明要求,應將對應免稅銷售額30萬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

      2.我公司員工丟失了一張鐵路車票。在這種情況下,用什么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納稅人應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依據。如果丟失票據,你需要從開票方取得補辦票據,作為抵扣依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出口退(免)稅備案

      1.近期,我公司開始從事防疫物資自營出口業務,想要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聽說最近國家出臺了新規定,對辦理備案時需要提交的資料進行了精簡。請問,新規定出臺后,我公司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應當向稅務部門提供哪些資料?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15號)規定,自公告施行之日起,納稅人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時,停止報送《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

      根據上述規定,你公司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時,僅需向稅務部門報送《出口退(免)稅備案表》及其電子數據,不再另行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

    四、個人所得稅政策

      1.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9號)規定的條件,從2021年1月起原單位按6萬元扣除減除費用,但是在2021年7月更換工作,到新單位后減除費用如何扣除?是不再減除還是按每月5000元累計扣除?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9號)規定的新的預扣預繳方法,適用于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具體來說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您更換工作單位后,不再滿足上述第3個條件,即“同一單位”適用條件。新單位應當根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也就是說,您2021年7月到新單位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新單位辦理扣繳申報時,減除費用應當按照5000元(5000元/月×1月)扣除。在原單位已經扣繳的部分無需在預繳階段調整,您應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按照6萬元/年的標準扣除基本減除費用計算全年應納稅額,與已預繳稅款進行比較,多退少補。

      另外,由于您換工作前已在原單位充分享受6萬元/年減除費用,為減輕您的辦稅負擔,我們建議您在新單位不再扣除減除費用,以免匯算時再調增多扣除的費用進而補繳稅款。

      2.我2020年全年在A單位工作并取得工資薪金總計4萬元,A單位正常預扣預繳申報了個人所得稅。同時,我在B單位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總計3萬元,也正常申報了個人所得稅。全年工資、薪金收入累計7萬元。2021年,A單位及B單位在給我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是否均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9號),適用直接減除6萬元的政策?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2020年第19號)規定,新的預扣預繳方法適用于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具體來說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由于您符合上述條件,扣繳單位可按文件規定享受政策,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但是,如果您在兩家單位同時享受19號文件規定的扣繳政策,即重復扣除6萬元/年的減除費用,會導致您須在匯算清繳時對多扣除的費用進行調整,造成預繳環節不繳稅而匯算清繳時集中大額補稅的情形,不符合19號文件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的目的。因此,我們建議,如果您有兩處任職受雇關系且均符合19號文件規定的條件,可選擇一處享受政策,另一處不再扣除減除費用。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大家參考交流!文章采自網友投稿刊登及網絡轉載,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本網站無關,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本網站對文中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僅供讀者參考交流。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規的內容,請發送郵件至 878457663@qq.com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

    擴展閱讀

    •   遂寧轉發四川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報考安排通知,以下為具體詳情: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四川考區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相關要求,現將四川考區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

    •   四川綿陽2023初級會計報名簡章發布,具體如下: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四川考區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相關要求,現將四川考區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

    •   安康轉發陜西省2023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陜西省202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23年2月7日至27日12: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28日18:00。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報名入口已開通,根據入口開通情況,陜西省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7日-28日12:00,繳費時間截止為28日18:00。其他下屬地區可參考省財政廳通知,具體請關注當地財政局。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陜西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

    •   大連轉發遼寧202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簡章,詳情如下:  遼寧202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公布,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網上繳費時間: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18:00。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遼寧考區)報名簡章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要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

    •   山東威海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簡章公布,山東威海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28日,報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于2月28日18:00截止。威海市財政局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級開發區財政金融局、科技創新局,南海新區財政與審計局、黨群與人力資源部,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市屬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

    •   山東煙臺轉發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通知,山東煙臺轉發2023年初級會計師報名時間2023年2月7日—28日。報名于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于2月28日18:00截止。轉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財政(金融)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有關單位:  現將《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魯財會〔2023〕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對我市20

    • 黑龍江二級建筑資質如何辦理?  黑龍江二級建筑資質在辦理的時候,首先需要在黑龍江成立申辦一家建設公司,然后準備好相關的技術人員和審核材料,最后向當地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即可。黑龍江二級建筑資質是建筑行業中可以讓建設企業承擔相關工程項目的資質證書之一。黑龍江企業在辦理建筑業二級資質的時候,是否好辦是根據企業的準備情況來確定的,如果企業在辦理相關資質的時候,都符合了資質標準的要求,那么就很好辦理。所以,黑龍江從事相關建設工程項目的企業就必須要具備相關的建筑資質證書。其中

    建筑資質

    西安出口退稅代理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太原注冊公司 | 蘭州建筑資質轉讓 | 智慧團建 | 上海建筑資質轉讓 | 南京建筑資質轉讓 | 上海公司注銷 | 山東建筑資質轉讓 | 電力設計資質轉讓 | 監理乙級資質轉讓 | 設計資質等級標準 | 監理資質等級標準 | 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 | 資質升級代辦 | 成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杭州建筑資質轉讓 園林設計資質轉讓 濟南建筑資質轉讓 天津建筑資質轉讓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 | 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 | 鋼管混凝土結構技術規范 | 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 | 建筑勞務資質辦理條件 | 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 |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 | 高新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 消防設計資質轉讓 | 北京市企業服務e窗通平臺使用指南 | 河南省全程電子化服務平臺企業登記操作流程 | 國家中小學智慧教育平臺免費網課 | 陜西高企認定 | 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操作指南 | 廣東智慧團建 | 商標查詢網 | 陜西政務服務網 | 商標局 | 個稅稅率表 |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操作流程 | 怎么查詢品牌名稱是否被注冊 | 入川備案如何辦理 | 住房公積金怎么全部取出來 | 工資多少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 剛剛發布2022年退休工資調整 | 個稅計算方法2022稅率表 | 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 醉駕處罰2022最新標準判刑 | 離婚的流程和手續辦理 | 飛機保險怎么賠付的 | 離婚協議書模板標準版 | 營業執照辦理網上申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
    啊轻点灬大ji巴太粗太长了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