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3號 2022-06-27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現將稅法實施后有關印花稅優惠政策銜接問題公告如下:
一、繼續執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予以廢止。相關政策廢止后,符合印花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免稅情形的,納稅人可依法享受相關印花稅優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繼續執行的印花稅優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docx
2.廢止的印花稅優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docx
3.失效的印花稅優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docx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
繼續執行的印花稅優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
序號 | 文件標題及條款 | 文號 |
1 |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6條 | [1988]國稅地字第第25號 |
2 | 《國家稅務局關于對保險公司征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 [1988]國稅地字第第37號 |
3 | 《國家稅務局關于圖書、報刊等征訂憑證征免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 [1989]國稅地字第142號 |
4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運憑證征收印花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第五條第1項、第2項 | 國稅發[1990]173號 |
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道部所屬單位恢復征收印花稅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 財稅字[1997]182號 |
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信達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三條第4項中“對資產公司成立時設立的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資產公司收購、承接和處置不良資產,免征購銷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應繳納的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01]10號 |
7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計劃表”有關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 國稅函[2002]424號 |
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4家資產管理公司接收資本金項下的資產在辦理過戶時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03]21號 |
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條 | 財稅[2003]134號 |
1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被撤銷金融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1項 | 財稅[2003]141號 |
1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1項、第2項,第二條,第三條 | 財稅[2003]183號 |
1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處置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資產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1項、第三條第1項、第四條第1項 | 財稅[2003]212號 |
13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 國稅函[2004]941號 |
1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 財稅[2005]103號 |
1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第(三)、(四)、(五)項 | 財稅[2006]5號 |
1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 財稅[2006]104號 |
1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06]162號 |
1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青藏鐵路公司運營期間有關稅收等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07]11號 |
1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 財稅[2007]45號 |
2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四)項中關于經濟適用住房的印花稅政策、第二條第(二)項 | 財稅[2008]24號 |
2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08]137號 |
2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09]103號 |
23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計劃表”有關印花稅問題的公告》 | 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8號 |
2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13]101號 |
2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15]144號 |
2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降低企業杠桿率稅收支持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第(七)項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16]125號 |
2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五條 | 財稅[2016]127號 |
28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17]55號 |
29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九)項、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條第(五)和(六)項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第三條第(四)項 | 財稅[2017]60號 |
30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17]77號 |
31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保障基金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18]41號 |
32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條 | 財稅[2018]94號 |
33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條 | 財稅[2018]95號 |
34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第(一)、(二)、(四)、(五)項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18]135號 |
35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19]14號 |
36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關于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四)項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19]16號 |
37 |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資委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第五條第(二十四)項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資[2019]49號 |
38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第二條和第三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 |
39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第二條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7號 |
40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第六條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92號 |
41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杭州2022年亞運會和亞殘運會稅收政策的公告》第七條、第八條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8號 |
42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第18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等三項國際綜合運動會稅收政策的公告》第七條、第八條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9號 |
43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
44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 |
45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執行部分國家商品儲備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第一條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8號 |
46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第一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
附件2
廢止的印花稅優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
序號 | 文件標題及條款 | 文號 |
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開發銀行繳納印花稅問題的復函》第一條 | 財稅字[1995]47號 |
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發展銀行繳納印花稅問題的復函》第一條 | 財稅字[1996]55號 |
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04]39號 |
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繼續予以免征印花稅的通知》 | 財稅[2004]173號 |
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第(一)項、第(二)項 | 財稅[2006]5號 |
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四條 | 財稅[2008]81號 |
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四條第1項 | 財稅[2015]125號 |
8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 | 財稅[2018]50號 |
附件3
失效的印花稅優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
序號 | 文件標題及條款 | 文號 |
1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運憑證征收印花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第五條第3項 | 國稅發[1990]173號 |
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開發銀行繳納印花稅問題的復函》第三條 | 財稅字[1995]47號 |
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道部所屬單位恢復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 財稅字[1997]56號 |
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道部所屬單位恢復征收印花稅問題的補充通知》第六條 | 財稅字[1997]182號 |
5 | 《中國人民銀行 農業部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繳農村信用社接收農村合作基金會財產產權過戶稅費的通知》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銀發[2000]21號 |
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中國華潤總公司有關新增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印花稅的通知》 | 財稅[2001]155號 |
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03]7號 |
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大連證券破產及財產處置過程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 財稅[2003]88號 |
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香港中銀集團重組上市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第六條 | 財稅[2003]126號 |
1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華潤總公司資產評估增值有關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03]214號 |
1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及收購三峽發電資產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03]235號 |
1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三峽發電資產有關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 財稅[2004]183號 |
1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資金賬簿印花稅的通知》 | 財稅[2005]16號 |
1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石油儲備基地建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05]23號 |
1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05]160號 |
1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受讓部分國有股權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06]31號 |
1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大秦鐵路改制上市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 財稅[2006]32號 |
1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美國駐華使館購買館員住宅免征印花稅的通知》 | 財稅[2006]101號 |
1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和資產收購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 財稅[2008]12號 |
2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北京德國文化中心·歌德學院(中國)在華房產有關契稅和印花稅問題的通知》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09]159號 |
2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過程中有關契稅和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 財稅[2010]92號 |
2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過程中有關契稅和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11]2號 |
2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轉讓CDMA網及其用戶資產企業合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增值稅 營業稅 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 | 財稅[2011]13號 |
2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回撥已轉持國有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 財稅[2011]65號 |
2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中信集團公司重組改制過程中土地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第二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13]3號 |
2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等三項國際綜合運動會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7項 、第二條第3項 | 財稅[2013]11號 |
2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制上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五條中關于印花稅的政策 | 財稅[2013]53號 |
2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發展基金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 財稅[2014]56號 |
2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15]57號 |
3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15]109號 |
31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項 | 財稅[2018]119號 |
差旅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 現將我們制定的《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本規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
電子普通發票如何領用? 納稅人在發票票種核定的范圍(發票的種類、領用數量、開票限額)內領用發票。 辦理材料: 1.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領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稅務UKey 通過網上領用可不攜帶相關設備 2.領用稅控收款機發票:稅控收款機用戶卡 辦理地點:1.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
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要蓋章嗎? 紅字信息表不需要蓋章。 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為進一步規范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管理,現將紅字發票開具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現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包括哪些項目?如何計算?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舉例:居民個人蘭蘭2020年共取得工資144000元,取得勞務報酬20000元,取得稿酬5000元,轉讓專利使用權取得收入20000元,符合條件的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共計62400元。 綜合所得年收入額=144000+20000×(1-20%)+5000×(1-20%)&time
海口地基一級資質多少錢? 海口地基一級資質的價格大概在幾十萬左右,與地基一級資質所在的地區省份和資質的基礎情況有很大的關系。海口地基一級資質在建筑行業資質標準中,屬于專業承包資質的范圍,全稱是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被國家相關部門劃分為三個不同級別的等級,分別是一級、二級和三級。其中,地基一級資質在進行辦理的時候,需要支付的費用簡單分析以下幾個方面:海口地基基礎工程一級資質主要花費開支在哪里? 1、人員費用 海口地基一級資質的辦理,需要企業配備地基工程相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