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項目
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權所在公司的變更登記
業務類型
變更
服務對象
在我市登記的公司
申請條件
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權所在公司
服務流程
申請-------審核-------發照
應提交的基本資料
根據分立決議或決定,分立前公司持有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歸屬于新設公司的,被投資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需要 紙質文書 紙張尺寸A4 原件 1份 復印件 0份) 點擊下載:示例文書表格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需要 紙質文書 紙張尺寸A4 原件 1份 復印件 0份) 點擊下載:示例文書表格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分立決議或決定復印件。
4.載明分立情況的存續或解散公司變更或注銷證明、新設公司的設立證明。
5.因分立新設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辦理時間
各分縣局工作時間
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辦理部門
各分縣局企業注冊科
辦理地址
各分縣局地址
聯系電話
各分縣局電話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