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12-31 11:54:52 瀏覽次數:6382次
吉林省2020年社平工資是多少
吉林省2020年社平工資是77995元。
社平工資是社會職工的平均工資的簡稱,通常指某一地區或國家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全部職工工資總額除以這一時期內職工人數后所得的平均工資,通過該時期該范圍全體職工的工資總額與職工平均人數之比而得到。通常由政府根據上年度的情況公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發展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比如全國來講,社平工資最高的地區為北京,社平工資和許多社會保險和福利制度相關,因此知道社平工資能夠更好的理解國家社會保障相關制度。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