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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業資產
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2、 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 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二級資質承擔范圍
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災危險性兩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
一、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相關材料報送渠道
(一)消防資質初次申請、重新核定、資質延續
1、申請一、二級主項消防資質的,申請企業將申報材料報省公安消防部門;
2、申請三級主項消防資質的,申請企業將申報材料報當地市公安消防部門;
3、申請增項消防資質的,申請企業將申報材料報當地市級建筑業主管部門。
(二)消防資質等級申請升級
1、申請主項消防資質升級的,申請企業將申報材料報省公安消防部門;企業主項消防資質由三級申請升二級的,當地市公安消防部門還應將該企業初次申報、年度考核檔案材料報送省公安消防部門。
2、企業申請增項消防資質升級的,申請企業將申報資料報相關建筑業主管部門。
(三)消防資質年度考核
1、主項是消防資質的,考核資料報送當地市公安消防部門;
2、增項是消防資質的,考核資料報送建筑業主管部門。
二、企業申報材料
(一)消防資質初次申請、增項、升級、重新核定、延續
企業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四份(含電子文檔)及相應附件資料,并按下列順序進行裝訂:
第一冊:綜合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企業章程;
4、企業近三年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7、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材料;
8、提供設備購置發票及計量檢定證書,廠房(辦公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
9、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其中,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企業申請改制、分立、合并需從新核定資質的,再提供下列資料并列入本冊:
10、企業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生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11、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的批準文件或股東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12、企業改制、分立應提供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13、企業合并應提供合并前各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及最新合并報表;
第二冊:人員資料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證書;
2、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 消防工程施工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第三冊:工程業績資料(申請最低等級資質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
2、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核驗資料(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報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
(二)消防資質年度考核
企業需提供《山東省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年度資質考核申請表》兩份(含電子文檔)及相應附件資料,并按下列順序進行裝訂: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企業本年度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
4、企業本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6、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等材料;
7、設備購置發票及計量檢定證書,辦公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
8、《山東省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年度資質考核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證書、職稱證書、養老保險憑證;
9、經省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的消防設施工程技術人員培訓證書;
10、本年度承攬的消防設施工程資料:
(1)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
(2)自動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3)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