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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銷單位的公章和營業執照和公章均不交回到工商部門銷毀,該單位在被吊銷后,只是不允許再進行經營,但是除經營以外的其他活動,例如 起訴收回外單位的欠款等等的活動仍然可以進行,并且法律承認其效力,承認該單位依然存在。就像一個人被判了無期徒刑,雖然不能走出監獄,但是他還是有別的權利的。
二者的區別表現在:
1、表現形態不同。
企業法人注銷是企業通過書面材料,提交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應視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2、執法程序不同。
企業法人注銷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向企業發注銷登記核準函、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
3、行為結果不同。
企業法人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標致著該企業由于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
拓展資料
注銷,是在發生需要辦理注銷登記的事項發生時,企業到工商局進行的一種正常登記手續。而吊銷營業執照則是由于企業違反法律的規定,工商局對其進行的一種懲罰措施;吊銷營業執照時,仍要求企業履行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