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做了,是注銷掉還是養著
時間:2017-08-03 10:1231 來源:未知

公司不做了,是注銷掉還是養著
公司2014年年初自己創業建立,注冊資金50萬,實際已繳10萬,注冊時章程上寫的2020年繳齊。2015年年初創業失敗已決定不做了,我是法人,目前已到其他公司入職,目前每月花近1000快(財務+房租)養著,但一方面感覺成本略高,另一方面總是不定期通知要去工商啊稅務啊好麻煩。繼續養著的話有點麻煩,但注銷掉又感覺之前的東西好可惜。
一、公司注銷的優點:
1、公司注銷后,做其他事情少一些后顧之憂。
二、公司注銷的缺點:
1、注銷公司需要幾個月時間;
2、注銷公司要查賬,稅務局有可能會要求補稅金或者罰款;
3、注銷公司需要花費一筆費用(做稅審報告、成立清算組,發債權人公告、發放員工工資等);
4、在認繳資金的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三、公司不注銷也不轉讓的后果:
1、被吊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年內不得從事經營活動。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被吊銷執照起未超過3年,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和經理。
2、被吊銷執照的公司及其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納入“黑名單”;
3、公司法定代表人3年后再次申辦執照要補齊以前欠繳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