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基金公司必須先報中國證監會批準,然后才可辦注冊手續.中國證監會批準,條件非常嚴格,一般個人是不能辦基金公司的.基金型企業設立條件
1、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 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于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YUN ZUO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
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基金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另外1、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1000萬元。是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